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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显明:检察公益诉讼可以独立成为一种诉讼模式
时间:2023-10-2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
徐显明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
专题研讨会上表示
检察公益诉讼可以独立成为
一种诉讼模式



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9月21日出席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题研讨会时表示,检察公益诉讼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,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成果和重要组成部分。司法实践表明,检察公益诉讼可以独立成为一种诉讼模式,相关立法时机已经成熟,应尽快制定法律。


徐显明表示,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”,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,在改革中完善法治。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历经顶层设计、试点改革、总结经验,在实践探索中不断丰富和发展,逐渐走向成熟,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专门立法的迫切性已经凸显。


徐显明认为,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,在履行职责中体现了检察权行使的主动性,拓展了法律监督的内涵和外延。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,是诉讼法上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。在司法实践中,检察机关应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;一旦进入到诉讼环节,应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,在促进依法行政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、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展现独特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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