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勇:党的二十大以来,上海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“没有高质量发展,就谈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”,认为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和必由之路,检察工作也是如此。
对于这一宏大课题,既要总体把握,也需重点突破。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,我们深刻感受到,作为直辖市检察机关,检察一体化是实现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的裉节所在。
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、法治思维、强基导向。最高检党组也将“依法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、能动履职”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理念和实践依循,明确“四大检察”要实现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。我们认为,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系统性越来越强,检察一体化因其联动、融合、统筹、协同等特性,必然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,必须赋予新内涵、提出高要求。
在内部深入广泛调研基础上,我带队赴北京、天津等地的检察机关交流考察,既学习先进经验,也检视自身梗阻。我们看到,面对新形势新任务,特别是对标检察工作理念、体系、机制、能力现代化,上海检察一体化运行中存在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,亟待破解。从纵向上看,作为直辖市的上海具有“两级行政、三级司法”的特殊情况,长期存在三级检察院职能定位不清晰,特别是分院中间层级功能发挥不充分、市院和分院业务领导指导协同不足、三级院队伍交流调配不够顺畅等问题;从横向上看,面对一体履职等新情况新要求,监督办案集约度不足、条块分割、院际协同和区域集聚效应发挥不足等问题也较为凸显。
因此,我们首先选择检察一体化为切入口,旨在通过加强和优化检察一体化建设来破瓶颈、激活力,通过更优配置资源、更紧增进联动、更强凝聚合力,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、拓展新空间。